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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大力扶持以专利为支撑的创新经济
发布日期:2021-09-15 13:13:32浏览量:2117作者:来源:

资讯摘要


1.关于就《专利代理信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2.强保护 优环境 促创新(知识产权报)


3.国家知识产权局:大力扶持以专利为支撑的创新经济


4.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严厉打击恶意抢注相关奥林匹克运动会热词商标申请代理行为的通知


5.国家知识产权局公示71件无资质专利代理行政处罚案件


6.专利文献馆2021年9-10月公益讲座计划:“分领域专利检索”专题


7.广东广州黄埔集成电路产业专利导航项目成果发布


8.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局关于共同建立粤港澳大湾区技术专家人才库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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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就《专利代理信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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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大对知识产权代理违法违规和失信行为的打击力度,综合运用信用监管手段,强化知识产权代理监管工作,构建促进知识产权代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我局起草了《专利代理信用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于2021年9月15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修改完善意见:

1.电子邮件:dailiguanli@cnipa.gov.cn

2.传真:010-62083094

3.信函: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司服务业发展和监管处  邮编100088(请于信封左下角注明“专利代理信用管理办法”)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1年9月8日


专利代理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专利代理信用监管,促进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师依法诚信执业,维护专利代理行业秩序,充分发挥专利代理行业在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和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专利代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71号)等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专利代理信用监管,是指知识产权部门对专利代理机构从事专利代理服务情况,以及专利代理师的执业行为进行信用记录和管理。信用记录实行信用积分方式。

本办法所称专利代理机构包括专利代理机构和从事专利代理业务的律师事务所。

第三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主管全国专利代理信用监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行政区域内专利代理信用监管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联合开展专利代理信用监管工作,实现信息共享。

第四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需要,建立与发改、科技、市场监管、司法等行业主管部门和专利代理行业协会、律师协会等行业组织的工作联系制度和信息交换制度,完善专利代理信用评价机制,推送相关信用信息,推进部门信息共享、部门联合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

第二章  信用积分

第五条 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信用积分满分为100分,根据不良信用记录予以扣减。不良信用记录包括不规范经营或执业行为、机构经营异常情况、受行政处罚、行业惩戒等情况。根据社会贡献等,适当设置附加加分项。

第六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依托专利代理管理系统采集信用指标信息。国家知识产权局按照《专利代理机构信用积分指标体系及积分规则(试行)》和《专利代理师个人信用积分指标体系及积分记录规则(试行)》对采集的信用信息进行计算处理,生成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信用积分,通过专利代理管理系统对信息进行公示和管理。

第七条 专利代理信用信息依托专利代理管理系统,从以下渠道采集信用信息:

(一)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产生的信息,以及专利代理监管工作过程中产生的信息;

(二)各专利代理行业组织在日常工作中产生的信息;

(三)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报送的信息;

(四)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公开的信息,以及能够反映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信用状况的其他信息。

专利代理机构跨区域开展业务的信息,以及分支机构的相关信用信息,可由业务开展或分支机构所在地采集,归集到机构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

第八条  适用告知承诺制审批的专利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材料,或者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以及日常监管中发现被许可人承诺不实或者违反承诺的,应当记入信用信息。

第九条  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师信用积分为计分周期内的累计积分,下一个周期重新积分。计分周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重新积分时,将上一周期扣除的分数乘以20%继续计算。

第十条  在一个计分周期内新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或新执业的专利代理师,不进行信用计分。每年4月30日前完成上一个计分周期积分核定和更新工作。本年度内如出现积分扣减的情况,则在相关情形发生10个工作日内更新并公示。

第十一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对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师违反《专利代理条例》《专利代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的,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处理结果和《专利代理机构信用积分指标体系及积分规则》(试行)、《专利代理师个人信用积分指标体系及积分记录规则》(试行),进行积分扣减。

第三章  信用信息公告查询

第十二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在门户网站、专利业务网上办理平台、专利代办处等场所公告专利代理机构信用积分。

国家知识产权局通过代理管理系统提供专利代理信用信息查询服务。社会公众可以查询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的信用积分;专利代理机构可以查询本机构的积分明细和在本机构执业的专利代理师的信用积分;专利代理师可以查询本人的信用积分明细。

第十三条  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对信用积分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提供相关资料或者证明材料,申请核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对相关资料或者证明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至国家知识产权局复核。

国家知识产权局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工作,并将复核结果传递至受理核查申请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由其告知申请人。情况属实的,予以更新。

第四章  结果运用

第十四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建立专利代理信用管理联动机制,根据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信用状况,实施分类服务和监管。

第十五条 对信用积分低于60分的专利代理机构,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以及各类专利代理协会、知识产权服务业协会实行分类管理,列为重点监管对象,限制其适用告知承诺制等便利措施,在各类优惠政策、项目支持、评优评先评奖、各类活动参加单位筛查、诉讼代理人推荐、有关专家和人才推荐中予以协同限制。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专利代理机构信用积分指标体系及积分规则(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xls

          2.专利代理师个人信用积分指标体系及积分规则(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xls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原文链接:

https://www.cnipa.gov.cn/art/2021/9/8/art_78_1698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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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强保护  优环境  促创新(知识产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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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上半年数据显示,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持续向好——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如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为创新主体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一组数据给出了答案:今年上半年,各地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立案共计1.38万件;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查处案件58件,罚没金额500万余元;国外申请人在华发明专利授权5.4万件,国外申请人在华商标注册量为9万件。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强,优化了营商环境,集聚了创新动能,也使得国外申请人在华开展商业活动和知识产权布局的意愿不断增强。

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具有效率高、成本低、专业性强、程序简便的特点,有利于促成专利侵权纠纷的快速解决,是快速化解民事纠纷的“分流阀”,对于保护创新、营造良好创新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今年3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2021年全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方案》,围绕健全专利纠纷案源收集摸排机制、加大专利侵权行为打击力度等五个方面,部署加强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各地按照工作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切实推进专利行政裁决工作。

为更好地开展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新修改的专利法新增“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应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处理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专利侵权纠纷”相关条款,其在法律层面赋予国家知识产权局处理重大专利侵权纠纷的中央事权。

如何保障该项制度的顺利实施?5月3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重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法》,其有利于进一步提高重大案件的处理水平,统一侵权认定标准,充分发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在指导协调全国专利行政保护工作方面的作用,健全专利行政保护体系。

在法律法规“护航”下,今年上半年,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全国各地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立案共计1.38万件,浙江、江苏、广东、上海、四川、福建、河北、北京、安徽、河南、山东等地立案数量位居全国前列。

“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做好重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制度的具体落实工作,加大对涉及公众利益、严重影响行业发展以及跨区域的重大专利侵权案件的处理力度,营造公平竞争的良好市场秩序,保障专利权人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司长张志成表示。

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环境是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助力我国创新能力提升的重要举措之一。今年3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深入开展“蓝天”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深化“蓝天”行动,持续改善知识产权代理行业秩序,充分激发市场化知识产权服务的活力。

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司长雷筱云介绍,在深化“蓝天”行动方面,国家知识产权局加快遏制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代理行为,组织指导各地督促有关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开展全面自查整改;持续严厉打击无资质专利代理行为,截至6月底,各地已作出行政处罚案件58件,罚没金额500万余元。此外,国家知识产权局还加大重点案件跟踪督办力度,充分利用大数据分析手段,对一些社会广泛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严重违法案件主动出击,集中核查违法违规线索,锁定100余家违法代理机构,分4类进行重点整治,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作出责令停业、吊销专利代理资质等重处罚,切实打击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知识产权保护环境的持续向好,使得国外权利人在中国市场开展知识产权布局的意愿不断增强。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国外申请人在华发明专利授权5.4万件,同比增长30.0%;国外申请人在华商标注册量为9万件,同比增长7.5%。其中美国申请人在华发明专利授权、商标注册同比分别增长35.0%和8.9%。分析人士认为,这表明,国外企业对我国营商环境抱有信心,愿意在华开展商业活动和知识产权布局。(记者 冯飞)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原文链接:

https://www.cnipa.gov.cn/art/2021/9/3/art_55_1697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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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国家知识产权局:大力扶持以专利为支撑的创新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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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6日下午,国务院新闻办举办的“激发市场活力 规范市场秩序 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布会上,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甘绍宁向记者介绍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助力全面小康方面的具体工作。

  甘绍宁表示,多年来,知识产权系统充分发挥知识产权独特优势,通过专利技术强农、商标品牌富农、地理标志兴农,助力全面小康,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发挥信息优势,助推专利技术强农。首先,注重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上线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为贫困地区获取知识产权信息资源、开展信息利用等提供便利。其次,发挥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机构的作用。国家知识产权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共同建设了101家在华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也就是TISC,着眼区域经济发展,开展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同时,还专门面向中西部地区开展专利信息帮扶工作,围绕农产品种植加工等领域,提供信息服务,推动经济发展。

  二是发挥制度优势,推进商标品牌富农、地理标志兴农。综合运用地理标志商标培育、地理标志产品认定等知识产权工作,指导各地切实推进“培育一个品牌,做强一个产业,造福一方百姓”。在审查保护方面。截至今年8月底,累计认定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482个,累计核准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6381件,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市场主体14315家,建设74个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在推广运用方面。2019年以来,共实施21个国家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项目。当地政府已配套投入逾1.2亿元,涉及地理标志产业产值超过210亿元,相关产品加工、商业物流、旅游业等产值40亿元,有效激发当地农户内生发展动力。

  三是发挥产业优势,构建“造血式”发展长效机制。湖南的桑植、河北的崇礼是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两个定点扶贫县,也是构建“造血式”发展长效机制的两个很好的案例。通过知识产权的保护运用来进行智力帮扶,助推产业发展。两地通过保护和运用“桑植白茶”“崇礼蚕豆”等地理标志,扶持壮大产业,形成“专业合作社+品牌+产业+农户”等产销模式,带动农户增收创收,构建“造血式”发展长效机制。这项工作不仅在国内获得各方面广泛认可,还受到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关注,希望中国同其他发展中国家分享经验,促进联合国减贫目标实现。

  甘绍宁介绍,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通过启动知识产权助力乡村振兴行动,大力扶持以专利为支撑的创新经济,以商标为支撑的品牌经济和以原产地地理标志为支撑的特色经济,探索出一条将知识产权与乡村振兴有机融合、共同发展的有效路径,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记者 万玉航)


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原文链接:

http://ipr.mofcom.gov.cn/article/gnxw/zl/202109/19646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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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严厉打击恶意抢注相关奥林匹克运动会热词商标申请代理行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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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知办函运字〔2021〕781号

北京市、河北省、吉林省、山东省、河南省、江苏省、浙江省、广东省、福建省、安徽省、陕西省知识产权局:

在第三十二届奥林匹克运动会上,中国体育代表团牢记党和人民嘱托,勇于挑战,超越自我,迸发出中国力量,取得了38枚金牌、32枚银牌、18枚铜牌的优异成绩,为祖国和人民赢得了荣誉,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团结奋斗、凝心聚力注入了精神力量。但个别企业和自然人把“杨倩”“陈梦”“全红婵”等奥运健儿姓名和“杏哥”“添神”等相关特定指代含义的热词进行恶意抢注,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侵害他人姓名权及其合法权益,产生了恶劣社会影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深入开展“蓝天”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关于打击恶意抢注行为的要求,现就严厉打击代理恶意抢注相关奥林匹克运动会热词的行为通知如下:

一、依法加强监管查处

目前,我局相关部门已对代理有关抢注热词的代理机构进行筛查,并在我局相关网站上予以公示(网址http://sbj.cnipa.gov.cn/tzgg/202108/t20210819_333836.html),请你局根据公示线索,对相关代理机构立即组织调查。如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应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报请我局依法停止受理其办理商标代理业务。

二、指导加强行业自律

指导当地相关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强化业内自律监督,对存在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会员单位及时予以惩戒,对非会员单位依法依职责予以通报曝光、公开谴责。

三、切实加强信用联合惩戒

要高度重视,及时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对存在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机构,在有关知识产权扶持激励政策实施、品牌机构培育、人才选拔等工作中予以严格限制或取消资格。

请于2021年9月25日前反馈立案情况、线索办理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10月25日前将调查、整改、查处等落实情况报送我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

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21年9月1日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原文链接:

https://www.cnipa.gov.cn/art/2021/9/8/art_75_1698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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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国家知识产权局公示71件无资质专利代理行政处罚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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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日前集中公示一批各地查处的无资质专利代理行政处罚案件,涉及71家机构及个人,共计罚没金额500余万元。这是该局深入推进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成效的集中展示,在行业内外引起强烈反响,震慑作用明显。

  专利代理一头连着创新主体,一头连着审查工作,是将创新成果转化为专利权、保障专利制度有效运行的重要环节。专利代理行业环境良好与否,事关权利人、申请人、发明人切身利益。自2019年起,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2020年5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深化“蓝天”行动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对深化专项整治行动作出部署。2020年10月,该局首次对无资质专利代理行政处罚案件集中公示,取得良好成效。

  今年以来,国家知识产权局深化“蓝天”专项整治行动,加快遏制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代理行为,持续严厉打击无资质专利代理行为,从严认定违法所得,加大罚款力度,巩固严打专利“黑代理”行为的局面。该局加大重点案件跟踪督办力度,对一些社会广泛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严重违法案件主动出击,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将119家专利代理机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此次公示的71件行政处罚案件,处罚依据均为《专利代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该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例如,上海弘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在未取得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从事专利代理业务,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214304.24元,处违法所得2.5倍罚款。苏州绿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240264.51元,处违法所得2倍罚款。聊城金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在未取得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被山东省知识产权局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49912.65元,处违法所得2倍罚款。

  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进一步加强统筹、落实责任、强化执行,坚持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着力构建“集中整治、源头治理、长效监控”的综合治理模式,营造良好的行业发展环境。(记者 李春)


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原文链接:

http://ipr.mofcom.gov.cn/article/gnxw/zl/202109/19646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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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专利文献馆2021年9-10月公益讲座计划:“分领域专利检索”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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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时间:14:00-16:00

讲座形式:网络课堂直播

咨询电话:010-62086805

网络课堂直播地址:http://cnipa.gensee.com/training/site/s/37761404

“专利文献众享(patdoc)”微信公众号发布公益讲座信息并提供专利文献服务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原文链接:

https://www.cnipa.gov.cn/art/2021/9/8/art_75_1698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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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广东广州黄埔集成电路产业专利导航项目成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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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广州黄埔区、广州开发区集成电路产业专利导航项目成果发布会在中新广州知识城举行。泰斗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粤芯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等20家区内集成电路产业企业代表到场参会,同时吸引了来自区内外集成电路产业企业代表、相关企事业单位人员以及社会各界人士超过万人次在线观看。

  会上,广州黄埔区、广州开发区集成电路产业专利导航项目成果发布,该项目立足集成电路全球产业发展现状、集成电路发展方向以及广州开发区集成电路发展定位,从产业布局优化、企业整合引进培育、创新人才引进培养培养、技术创新引进提升、专利协同运用、专利市场运营六个方面提出广州开发区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路径建议。集成电路企业代表泰斗微电子知识产权总监韩冰分享了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现状和前景,为集成电路产业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

  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局局长林东勇表示,通过专利导航,深度挖掘专利信息,明晰产业专业专利布局动态发展态势,为区域产业链完善、资源要素科学性整合、产业竞争能力提升提供支撑指引。同时,鼓励企业开展专利微导航,充分利用区内提供的政策支持,促进企业的创新和产业诊断,明确研发方向,促进产业上下游联动。

  专利导航工作对产业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发展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为提升政府决策科学性、提高产业创新能力、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发挥的重要支撑作用。本次项目成果发布会不仅向广州开发区企业展示了集成电路产业的现状,明晰了集成电路产业的发展方向,还为广州开发区集成电路产业的发展路径提供了参考指引。(记者何瑞琪、缪璟)


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原文链接:

http://ipr.mofcom.gov.cn/article/gnxw/zl/202109/19646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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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局关于共同建立粤港澳大湾区技术专家人才库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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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粤港澳大湾区技术专家报名登记表.docx


来源: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

      广州开发区管委会


原文链接:

http://www.hp.gov.cn/gzjg/qzfgwhgzbm/kfqzscqj/tzgg/content/post_7760855.html时长